沃尔玛联手TikTok尝试直播带货
目前,“N+1”正在做客户产品验证,已进行小量试产,是否能完成最终量产还未可知,同时“N+1”量产后的生产良率也值得观察。 国外互联网巨头发展的案例被反复提到:“不但中国没有定论,全世界也没有定论”。欧美等国对互联网巨头的加强监管甚至分拆提议,显然得到了国内主管部门的注意乃至借鉴。 “公平竞争”和“信息共享”也被反复提到——前者是指平台之间要公平竞争、不得滥用市场地位打压竞争对手,后者是指平台之间不得筑起“信息隔墙”,要允许消费者跨平台共享信息。 “平台经济”的概念不仅覆盖传统电商,也覆盖与交易相关的新业态。例如,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直播/短视频带货、社区拼团均被一家或多家媒体提及,认为其属于“平台经济”的监管对象。 在仔细阅读上述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报道之后,我们对国家的互联网监管思路也就比较熟悉了。2018 年以来,主管部门对互联网行业的态度日益转向“互联网搭台,实体经济唱戏”,希望互联网巨头给中小企业创造舞台、帮助解决民生问题。至于依托互联网行业自身的发展去拉动经济,似乎已经不再是一项政策重点。 对于“平台经济”的监管,主要是对电商/O2O/新零售等“交易平台”的监管,其中的逻辑也很好理解——这些“交易平台”对接了千百万中小商户,甚至可以一直对接到工厂和农田,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力最大,对就业的直接效果(无论正面还是负面效果)最强。至于不直接从事交易服务,或者交易服务占比较小的互联网平台,似乎不是这项监管措施的重点。 与此同时,主管部门鼓励互联网平台向两个方向去探索、扩张: 第一是农业,尤其是农产品市场的产销对接、全产业链改造。有些媒体认为“互联网资本进入农业会有负面影响”,殊不知这正是主管部门支持的方向。人保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还于 2020 年 5 月发起了“数字平台促就业助脱贫”行动,引导农村贫困人口依托平台经济脱贫。 第二是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产业,希望获得互联网行业的“赋能”。“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养老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新兴服务领域,改造提升教育医疗等网络基础设施”,直接写入了国务院文件。 如果互联网平台愿意跟随国家引导,去激活中小企业、开拓农业及民生产业,那就是“好平台”,不但不会被限制、打压,还会得到新的政策扶持。所以,今年以来我们看到各大电商平台都在强调助农、强调农产品流通环节改造,这就是追随政策导向的体现,而不是某些媒体错误理解的“低级逐利行为”。 (编辑:惠州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