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理包全面潜入你的胃
这些数据都证明,美团已达到《反垄断法》规定的市场支配地位。 “所谓大数据杀熟,不过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企业,取得垄断地位后,为牟取额外利润而出现的新问题,但其实,与其他‘割韭菜’、‘宰客’行为并无本质区别。”一位业内人士说。 因为,在市场份额高度集中于美团的情况下,美团就拥有了对用户、商家、骑手的定价权、话语权以及规则制定权,成为“最后的大赢家”。 不过,这个过去花费无数资金,也要讲给资本市场的“一家独大”的故事,最近遇到了巨大挑战。今年 11 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丰巢网络等三家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案进行行政处罚,引发社会关注。 因此,此前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从《反垄断法》来看,美团难逃垄断嫌疑,不仅偏离平台开放、互联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初衷,还存在操纵价格、价格歧视等不当竞争手法,压抑创新和竞争。比如,此前被媒体广泛报道的美团强迫中小商家“二选一”的做法,就在《反垄断法》中被明确指出。 遗憾的是,喜欢在饭否表达各种观点的王兴,并未就美团“杀熟”问题,进行任何回应。而在此前回应反垄断问题时,王兴曾如此表示: 正与监管部门积极沟通交流,加深理解政策,以落实监管要求。未来也会以更加兼容并包的开放态度与监管加深合作,持续推进行业数字化发展,兼顾包括用户、商户、骑手、员工等所有平台相关方的利益。 但很显然,目前的美团,并未做到这一点。 在企业“盈利为根本目的”,想要靠自律改变现状恐怕不太现实情况下,监管或许会成为破局关键——赵占领就表示,根据《指南》,“大数据杀熟”则属于垄断行为中的“差别待遇”。如果网络平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则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解决美团的问题,还得从反垄断指南着手。”有业内人士表示。那么,疑问是,美团会成为反垄断下一个动真格的对象吗? (编辑:惠州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