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搜狗等搜出假物流 抖音微博暗藏虚假广告
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用于育发、防晒等9类化妆品,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经药监局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上市。同时,其防晒化妆品防晒指数、防水性能、临界波长、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均要经过规范的监测方式进行测定,才能标识。 记者在药监局网站查阅发现,产品名为“CUIR葵儿红石榴鲜妍防护喷雾”和“UH水光润珠隔离喷雾”的两款化妆品均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因此,上述化妆品在售卖时不得宣称有防晒功能。 记者就上述广告问题采访抖音方面,未得到回应。 有业内人士指出,短视频平台上的美妆博主众多,其推荐的各种化妆品品牌于其是否存在商业合作、其推广词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均难以界定,这也为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6月30日,因为平台广告中出现侮辱英雄烈士的内容,抖音、搜狗等5家公司被北京市网信办和北京市工商局联合约谈,并被要求即日起启动广告业务专项整改。 IT律师赵占领称,化妆品不是药品,化妆品广告主不能宣称产品具有药物作用,这种夸大功效的行为涉嫌违法,也是一种虚假宣传的行为。 律师说法:虚假广告暴露平台审核弊端 2018年5-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8部委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我国广告法中也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有律师表示,从法律规定看,虚假广告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互联网不是失信者的避风港,广告平台也不能成为“网络世界的电线杆”。 IT律师赵占领称,在社交网络广泛应用的新形势下,虚假广告的传播渠道发生变化,但是虚假广告的本质没有变,即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 新形势为监管部门治理虚假广告提出了挑战,因为虚假广告带有更强的隐蔽性,例如在朋友圈、直播中,违法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查处,并且广告主体十分分散,执法难度非常大。 互联网平台自身是治理虚假广告的关键。多位律师称,如果平台与广告主之间存在广告发布合同,那么平台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广告发布者,就有义务审查广告内容和广告主。这种情况下,如果广告存在虚假宣传,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而在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上,用户自己发广告,那么平台在接到投诉并核实后,有删除的义务。若平台未及时删除,恐将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称,新形势下出现越来越多的软性虚假广告,而监管存在漏洞,消费者也不理性。 (编辑:惠州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