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迎新规:一文读懂六大要点+起草说明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自2015年发布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发展。4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和金融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保险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修订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工作安排,成立了由12个业务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互联网保险监管领导小组。保险中介监管部牵头,会同法规部、创新业务监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财产保险监管部、人身保险监管部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理念 互联网保险表象丰富,问题交织,矛盾交迭。《办法》修订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握以下工作理念: (一)问题导向,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防风险措施。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厘清业务和监管边界,完善监管措施,为精准打击非法经营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二)审慎包容,鼓励先进的新型业态健康合规成长。鼓励平台经济、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融合和新型业态成长,支持互联网保险在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打造面向未来的互联网保险制度。 (三)统筹推进,做到政策统一、清晰简练。系统性研究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对线上业务和线下业务的监管目标统一,对基础问题和特殊问题的监管认知统一,制订一致性政策标准,确保政令简练可行。 二、《办法》主要思路 (一)厘清把握互联网保险问题本质 互联网保险将保险业的“人人交互”模式转变为“人机交互”模式,“人机交互”关键点在于参与主体身份真实、信息充分准确传递、消费者服务和网络安全等问题,这是保险经营里程碑式的变化,对保险销售、经营、服务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判断为我们梳理各种表象、厘清思路、拆解矛盾提供了指南参考。《办法》重点从这些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厘清政策适用标准。《办法》基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即“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进一步提出了《办法》适用标准: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消费者能够独立了解产品信息,并自主完成投保行为的,属于互联网保险业务,适用本《办法》。对于符合这个标准的保险业务,《办法》对经营全流程各个环节提出系统性监管要求。同时统筹考虑各种渠道交错融合的发展实际,规定了衔接政策。关于与现行线下业务监管政策的关系,《办法》立足于现行政策,根据线上业务的特点进行针对性调整、补漏,进行体系化规定。 (编辑:惠州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