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下,互联网/游戏行业重点法律问题解答
广东省内如非特定急需复工的企业,不建议安排员工提前复工返岗,迟延复工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正常发放,如延迟复工期间,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我们倾向性认为“不得提前复工”是出于疫情情况下安全保障措施的需要,并非一种假期福利,因此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正常发放工资即可。 疫情期间,如在正式复工后,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公司上班或者公司要求员工自行在家隔离的,能否要求抵扣年假?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因疫情导致不能正常劳动的职工,公司应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但是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工的职工,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员工带薪年休假。 疫情期间,员工返回工作地点,回程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属于工伤? 答:根据广东省《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如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的医护、防疫等有关工作人员,或未被单位指派到湖北省出差(工作)的职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原则上不应认定为工伤。但员工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具体以工伤认定部门结果为准。 疫情期间,公司无法按时缴纳社保和税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答:根据粤人社函[2020]24号文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对于受疫情影响,广东省内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不会因此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同时也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还可以合理减免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情况,以咨询税务机关意见为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如何发放工资?对感染肺炎的员工,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在员工被隔离期间应当正常发放工资,但无需支付医疗费。 (编辑:惠州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